刑上避免那种简单犯多大罪,量多大刑,罪刑均衡思想,使用刑罚要立足于挽救,有利用未成年人成长。 (三)建立矫正帮教体系和程序 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不可能靠短短的审理就一蹴而就,更多的力量要放在判后的矫正和帮教上。建议设立未成年人缓刑监护人保制度。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人宣告缓刑时(13/1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