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目标应当能够在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取得平衡,能够满足民众实质正义的心理期待。第五,顺应法治发展潮流,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 在打造中国司法的特色这一进程中,存在多维的进路和视角。核心问题是如何合理协调司法职业化和司法政治化之间的关系。合理平衡和协调政治化的司法与技术化的司法、专业化的司法与大众化的司法、克(5/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