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决定了中国司法必须坚持特色。第四,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司法发展必须探索自身的特色。第五,司法制度的选择具有政治主体性和自组织性。  确立中国的司法特色,只能以中国的社会实践、需要直面化解的社会矛盾、有效回应当代中国民众的司法需求为基本参照,体现出政治适应性、文化衔接性、实际有效性。具体来说,中国的司法应具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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