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司法独立在本质上必然表现为法官独立;没有法官独立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在我国司法改革中也应该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避免法院内部管理行政化。这点可以借鉴外国关于法官选任制度、法官终身任命制度、法官不可任意调换制度等。 2.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 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要求在法官选任、法官业务能(9/1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