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法官若想要彻底地终结纠纷,就必须重视和运用本土知识和实用主义方法解决问题,以保“一方平安”。可见,在目前的法律体制下,以实用主义解决纠纷在农村基层司法具有广阔的市场和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在国家法律与本土资源实现契合之前,只要存在纠纷解决的需要,就存在着实用主义的生存土壤。  三、何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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