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有很多脱节的地方。刻下的中国农村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所形成各种规则和习惯依然统治着他们的生活,这种地方性的知识才是他们所认为的真理与正义,运用法律制度得来的正义与人们对法律的预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正因为司法产品在农村社会的“水土不服&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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