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解决纠纷”——实现“规则之治”始终应当是基层司法的主流。其次,实用主义的应用范围也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有在法律出现空白、模糊不清,或者运用法律会出现明显不公正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地运用实用主义的思维方式来解决纠纷,即波斯纳所说的&ldqu(18/2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