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查明的事实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仍应当只能由交警部门作出。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专门规定复核制度,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由上一级交警部门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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