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各大区军政委员全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省、市、县人民政府制订了大量有关处理国民党军政警持人员、南匪反霸、取缔一贯道、封闭妓院、严禁姻毒等法令和政令总计约近千件。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创制,对于建立和维护革命秩序,打击反革命残余势力,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障国民经济的依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并(10/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