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67年1月13日炮制了所谓《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苦干规定》即臭名昭著的“公安六条”,其中规定:凡是反对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部要严格惩办。“公安六条”成了他们任意镇压、迫害干部和群众,制造大批冤假错案的“依据”,对全(24/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