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顿,初步建立起来的法律秩序陷入混乱,公安法制创新取得的初步成就被破坏殆尽,公安法制工作创新进入停滞期。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由于“左”领路线恶性发展,特别是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许多公安法规被诬蔑为反动制度加以否定,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视为&ldqu(22/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