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已成为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重要课题,这些都为创建新型公安法制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我国的公安法制工作创新也开始从“开创期”进入“巩固期”,从运动式发展走上稳定、正规发展的道路。  1954年9月15日—28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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