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由上分析可知,现代社会的民商分立绝不意味着民法典和商法典的并行存在,而就法律运行机制意义上的民商分立,肯定了商法的独立性地位以及与民法相互依存的关系,具有一定合理性。[论文网] (二)对民商合一学说的批判 1.民商合一的含义 对于民商关系立法,我国目前的通说是采民商合一,因为民商(9/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