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与商法典并存。 也有学者认为民商分立有两层含义:一是就立法体系而言,在民法典之外另定商法典;二是就法律运行机制而言,由民法和商法共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民法和商法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 笔者认为,民商分立应该是指民法与商法独立又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而不是民法典和商法典的并立。  2.民法典、商法典分立的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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