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都认为应将商法归入民法典的商法编,但具体又存在两种编排方式,即将商法归入民法典的债法编,或者将商法写进民法典的商法编。   (1)将商法归入民法典的债法编。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台湾民法债编》、《意大利民法典》等,将公司法、票据法等商法内容规定在民法典的债权编中,但实际上各国民法典中包含的商法内容和范围并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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