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责任姿态傲立于世。故,笔者赞同以上述“三独”要素作为公司法律人格的本质要素。  二、传统公司制度在我国的分野流变   公司的萌芽早在中世纪意大利地中海沿岸城市就已经出现了。根据经济史学者的研究甚至追溯到更远的年代。据文献记载,在罗马帝国时期,就存在过公司或类似公司的组织。“在以法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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