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中介者取得与储蓄相关的非法利益或者提供于第三者时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5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条)。 为得到经营认可而经营短期金融业者取得的非法利益1年超过10亿就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亿元以上10亿以下判处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加重处罚。用10%以上的金额作为赔偿手续费。(第11条) 根据此法律的规定判处(16/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