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第四个阶段就是假释制度,他创立并完善了对假释罪犯的监督考察制度,规定对不遵守假释的罪犯应当撤销假释,继续服刑。从而将价值制度与赦免制度、刑满释放最终的区分开来。1869年,纽约的埃尔米拉建立一座教养院,正是在这座教养院中,假释制度最终得以在美国生根发芽。1876年纽约州议会制定了《埃尔米拉教养院法令》(elmiar (6/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