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产生严重失衡,从而会发生法律面前不平等的情况。从上述事例中我们能看到,张三有一定的过错(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遗失),而赵六并没有过错,但是无过错的赵六的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反之有一定过错的张三的权利却得到了法律的过度保障。这意味着善意交易者,按照法律以及交易惯例完成交易并取得标的物之后,仍然有可能无(21/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