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协定》规定的成员国应该向wto农业委员会通知其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义务,也为了便于国际合作及加强与其他wto成员国相互间的理解、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建议我国《农业法》将第六章章名改为“农业国内支持”,并对“农业国内支持”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使之与  收稿日期:20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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