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说,近十几年来,公益诉讼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公益诉讼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哪些纠纷所引发的诉讼属于公益诉讼?现在具有共识的是因破坏环境、环境污染以及侵害消费者利益所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公益诉讼。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属于公益诉讼,是否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护,仍然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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