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建议“公诉人当事人化”这种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的平等性及法官中立是公正审判的基本保证。如果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身份提起诉讼,不但可以监督对方当事人,甚至可以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这就会破坏原告、被告、法院三方所形成的平衡构造关系。  陈卫东认为,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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