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在公益诉讼之路上,遇到了重重尴尬。“最大的尴尬是缺少法律明文规定。”对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公益诉讼条款的笼统规定,河南省一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颇为失望。 事实上,关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近年来在法学界争论一直十分激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汤维建认(18/2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