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是组织薄弱。必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但目前大量的乡镇、街道还没有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二是没有经费来源。目前尚无明确针对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经费来源的法律规定,导致其工作开展困难。 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运行状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21/5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