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许多工会在企业中独立性不足,很难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也无法获得劳动者的信任。实践中,许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缺乏追求效率和公平的激励机制,“调而不解”,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进程。  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运行状况  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包括“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
(16/50)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