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监视居住主要是作为一种与取保候审相平行的措施,在相同的条件下,可选择监视居住,也可选择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监视居住在常态下成为了逮捕的兜底措施,在特殊情况下成为了取保候审的兜底措施,监视居住成为了真正的兜底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两类情况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第一类情况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患(5/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