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得多。   三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司法成本比“双规”要高得多。由于“双规”是一种党内措施,因此没有法律对于“双规”地点加以规制,而且“双规”制度存在多年,场所、人员、安全保障、后勤保障等都已经相当成熟,并且纪委部门可以将特定的场所改造成“双规”的专用场所。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也是一种新事物,场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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