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可见,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对于监视居住场所的规定区别在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重大案件的指定居所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质是“双规”的合法化和扩大化,不受看守所条例的限制,将存在失控的隐(24/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