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即规避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使之变成羁押措施的情况,时有发生。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也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不逃跑,必然要对居所进行安全化改造。包括安排人手监控监视居住的居所,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对居所内部采取软包化装修防止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为了防止各种影响案件办理的因素,对居所与周围环境进行(20/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