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的制约力比较弱,犯罪嫌疑人脱离掌控的现实成本低,心理负担小,这就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责任和风险转嫁给了执行机关和侦查机关。 (三)监视居住协调难度大,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性价比不高 监视居住分为犯罪嫌疑人住所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住所的监视居住虽然能一定程度上限制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17/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