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受理的非财产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100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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