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解释程序。[9]参见胡玉鸿、吴萍:《法律解释与“尊重法律”》,《东吴法学》2001年专号。[10]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1985年7月18日)。[11]参见章剑生:《论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12]《人民法院(79/93)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