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提高程序的安全保障,但这种孤立改造的积累最终要触及程序外的一些法律体制问题。程序安全的根本实现最终依赖于宪政体制的健全和法治环境的优化。因此,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为依托的恶意程序、法外程序清理机制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第三,以程序安全维护权的实现为具体手段,处理好程序的封闭性和安全维护开放性要求的关系。在程序安全价(69/7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