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进程和司法改革的状况看,在我国建成科学、安全的法律程序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会遥不可及。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策,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写入根本大法,都为程序安全价值的贯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契机。在当前的法治背景和条件下,按照程序安全要求所进行的观念革新、制度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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