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的关系。这种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紧张关系一般发生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之中,同时也会因为某些程序构建的缺位而加剧。消解这种紧张,为程序权力和权利营造一种安全和平的程序时空是程序安全研究的终极目的。  程序具有独立于实体的自身内在价值,已为理论和实践界所共识。一般认为,法律程序具有和平、参与、自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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