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看,人类通过法律实现安全的途径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类型。静态安全是指对其既得人身、财产等利益之现状给予法律维护的安全机制;动态安全则指人们为实现权利的扩张所需的法律安全环境。体现各价值诸因素整合的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同时具备静态和动态两种安全形态,此两种形态的交互作用构成了程序安全丰富多样的保障形态。  (二)从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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