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序公正、自由、效益等价值并存于诉讼程序内,体现为相对独立的价值内涵,各有其独特的价值要求和目标。但这种独立的价值并不意味着各自内涵上的孤立及终极目标上的背离;换言之,这些不同的价值目标是统一于终极程序法治理想之下的不同价值取向,它们的内容既相互独立又有相互折合的部分,这种独立和折合的关系说明了安全、公正、自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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