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而言,它是指法律程序在设计和运作过程中,基于对人权的关怀所体现的对程序参与人和案外民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无害和无涉。无害意味着程序自身的安全设计,无涉则是对程序之外和法律事件之外权益的漠然和不触及。具体而言,程序安全价值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为程序基本结构的安全度;二为程序张力的内敛度;三为民众的程序安全信赖的满足度(15/7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