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允许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兼 并收购周边地区的城市信用社。加快业务创新,支持中小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出符合当地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为城乡经 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强化公司治理,支持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方性中小
(18/24)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