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佚名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根据通知,此次免收5个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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