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履约及验收的职责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来规范约束供应商按合同履约,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执行力。三是用“亮牌”促进供应商服务诚信。对全市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单位和会员供应商的诚信守法、服务质量开展测评活动,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排名末位供应商将实行“亮黄牌”警告,在年度下一次评议中仍排名末位的将“亮红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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