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息能否共享,能否被各地 级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可;会不会出现规范供应商市场的信息库反而成为地方保护的壁垒等问题。 就合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利而言,目前南宁市的供应商救济特点是:救济形式集中在质疑阶段、应答主体主要是代理机构、诉诸救济的供应商主要是资格通过但未中标的供应商。这类质疑内容主要集中在未中标供应商对中标(18/3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