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免除处罚,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据;三是执法机构调查获取的证据。《反垄断法》赋予执法机构的调查职权包括:对经营者营业场所及其他场所进行检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询问;查阅、复制有关协议、单证、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在执法实践中,上述3种获取证据的不同方式往往同时存在,但其中最主要、最经(16/2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