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未来我区人口转移趋势,坚持特色发展、集中集聚发展。要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坚决杜绝遍地开花式发展造成环境破坏。自治区要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坚持各旗县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牧则牧的发展方向,统筹规划各旗县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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