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国债的交易,与之相对应的是逆回购交易,即投资者在融出资金购入一笔 债券后,根据约定的价格,于到期日再卖给对方。因此,对于卖出债券方,暂时放弃债券抵押权,获得相等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是主动融资方,称回购交易。对于买入债券方,是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获得相等数量的国债抵押权,到期收回资金和利息,是主动拆资方,叫逆回购交易。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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