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  上述规划中提出: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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