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的税银合作,积极融合银行网络,掌握纳税人交易信息。  (二)“核定”征收基础上的分类申报  采用类似于德国的“预估税”方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款征收,每季度(月)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进行预估,核定应纳税额,待来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再多退少补。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可以采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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