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范围界限不明。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不清,税收收入归属权的划分也显然缺乏科学的依据。 第二,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诱发税收执法行为 的不规范。虽然现行地方税种达10多个,但这些税种所带来的税收收入规模不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地方税的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与日益增长的地方财政(12/2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