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按规定向其全资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支付管理费的子公司可以将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这一规定也考虑到外国石油公司机构设置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支持了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有利于吸引外资。 二、新税法下的政策调整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并允许税前扣(6/1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