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行的是问题的探讨、经验的交流与实践技能的切磋。 2. 财经院系中税法主体性教学观的运用 现今,税法也是财经院系普遍开设的一门课程,但是,财经院系税法教学面对的学生与法律院系税法教学面对的学生存有较大差异,财经院系的学生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却缺乏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感情。不仅如此,财经院系税法教学目标与法律院(24/3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